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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中心 含煤废水处理
发布时间:2018-02-06 浏览次数:29 返回列表
1.含煤废水概述
火力发电厂含煤废水主要来自电厂输煤栈桥水力冲洗排水、暖通除尘排水、转运站冲洗排水、灰库地面冲洗水、煤场地面冲洗水及煤仓层冲洗排水等。
输煤废水的主要污染为水中的悬浮粉尘颗粒,处理过程主要为混凝、沉降处理,即在废水中添加混凝剂,使之产生大颗粒的絮凝物沉淀,同时使水中胶体、硅化合物及 有机物有所下降。一般,以浊度指标评价净化器的出水效果。
含煤废水的水质受煤种、脱硫系统的运行制参数等影响很大,一般情况下:
来水指标:含煤污水经初沉后,SS≤5000mg/L,PH=6-9
出水指标:SS≤10mg/L PH: 6-9
符合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-1996》一级排放标准,满足回收用于煤场喷淋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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